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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买的车位“缩水”严重 西安一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要闻 三秦都市报 2021-03-21 07:22:16
[摘要]如今,拥有一辆私家车早已不是梦想,但找车位却成了不少车主的大难题,本想买个车位一劳永逸,谁知道购买车位的“坑”也不少。3月20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就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

  如今,拥有一辆私家车早已不是梦想,但找车位却成了不少车主的大难题,本想买个车位一劳永逸,谁知道购买车位的“坑”也不少。3月20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就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

  2018年5月,王先生在其小区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两年后交付时,他大吃一惊,车位竟有一大半被消防门挡住,根本无法停车。几经协商未果后,其将小区置业公司诉至未央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车位购置费12万余元并支付违约金。

  王先生说,车位是预售的,买的时候没有任何标注,看不出来旁边有无消防门。被告也承认车位规划的确有问题,没有将消防门标注清楚,不该将这样的问题车位出售给业主。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解除买卖合同,被告向原告退还车位购置款12万余元并支付违约金。

  办案法官就此提醒,市民在购买车位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明确车位的类型、尺寸、位置等信息;二是开发商在出售车位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车位的各项情况,尤其要对车位周边的障碍物进行提示,不能侵犯购买者的知情权,更不能出售问题车位。若开发商存在故意欺诈或隐瞒车位情况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是及时维权。如果消费者发现存在欺诈问题,有权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张晴悦 实习生 李念泽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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