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鱼、王利(均为化名)以涉嫌袭警被批捕,是“袭警罪”入刑后西安首批涉嫌袭警罪案件。
3月13日,张鱼及朋友在酒吧喝酒,酒后闹事且拒不付账,店员报警。民警出警后,张鱼不但不配合,反而对民警拳击、脚踹,致两名民警受伤。交警碑林大队民警驾驶警车前往任务执行点,路遇王利酒后驾驶电动车从警车右侧加速超车,并在警车前呈S形绕行,阻挡警车前行。民警下车询问情况时,王利拒不配合且辱骂、推搡、拳击民警,致使民警腿部挫伤。
3月27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警方处了解到,结合3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受理此两案后,检察机关认定两名犯罪嫌疑人均系酒后拒不配合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对民警实施推搡、拳击、踢打等行为,符合“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构成要件,涉嫌袭警罪,3月23日已批捕张鱼、王利。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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