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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老赖”自揭“假按揭”内幕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1-08-04 07:39:56
[摘要]2018年乘坐飞机被限制,西安市民李某发现自己“给邻居帮忙”引祸上身成“老赖”,被牵扯到一起个贷纠纷中。

  2018年乘坐飞机被限制,西安市民李某发现自己“给邻居帮忙”引祸上身成“老赖”,被牵扯到一起个贷纠纷中。为生意不受影响,主动到银行先行还欠款,工商银行太华路支行开始却拒收。李某这才发现,这起按揭贷款的背后没那么简单,银行工作人员也坦言,至少有8户类似情况。华商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事件过程

  给邻居“帮忙”

  2001年,李某帮邻居“完成任务”,拿着身份证和结婚证到西安市东大街淞江广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了字,将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给了陕西淞江实业有限公司后,再也没签任何东西。

  被银行起诉

  2018年坐飞机被限制高消费成“老赖”,查询才发现涉及2001年给朋友帮忙被办了按揭贷款,个贷未按期偿还被工商银行起诉了。

  还贷款遭拒

  为恢复征信清白,在多次找开发商无果的情况下,决定自己还欠款,被银行拒绝。后通过关系出具《情况说明》,并承诺不追究银行责任,银行才收了钱。

  法院判决

  开发商陕西淞江实业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

  房屋不存在

  查找判决书上的个贷房屋,发现并不存在。还清了欠款,银行却找不到房屋抵押证明。

  绝不是个案

  银行工作人员介绍,类似情况还有多起。

  当事人

  坐飞机被“限制高消费”

  查询才发现被银行起诉了

  “2018年准备乘坐飞机去海南时,被告知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了。”李某说起当年的那一幕,至今依然感到难以理解。他称,从陕西省高院查到西安中院,最后到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才知道自己涉及2001年的一起个贷纠纷,被工商银行西安太华路支行给起诉了。

  当法院工作人员询问李某2001年是否在西安市东大街淞江广场购房,并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协议,李某称,他这才反应过来,当年给朋友帮忙那件事情。

  据李某回忆,2001年11月份时,同院邻居让他拿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售楼部帮忙完成个任务。因当时邻居承诺只是完成任务,也就答应了。

  于是,他拿着身份证和结婚证在西安市东大街淞江广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了一个字,将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给了以后,再也没有签任何东西。

  李某坦言,当时出了售楼部之后,邻居给了他1000元,一行四五人拿着这个钱,就在东大街吃饭了。半个月后,邻居告诉他,开发商用该《商品房买卖合同》贷到款后,原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撤销了,中间一直都没有管,所以以为这件事就过去了,但没想到后续是这个情况。

  拿着判决书查找

  发现个贷所涉房屋不存在

  李某介绍,2018年,他从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档案室调取的《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陕0112民初111号,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太华路支行起诉书中称,其2001年12月12日在该行办理了个人按揭贷款,贷款金额为55万元,贷款期限为23年。从2015年9月31日起,不再还款,违反了《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的约定,截止到2016年6月19日,累计拖欠本金30.9万元,利息13.74万元。

  同时,该判决书显示,其2001年12月12日在该行办理了个人按揭贷款的55万元,当天银行就将款转给了淞江广场开发商——陕西淞江实业有限公司。

  李某称他拿着判决书到淞江广场,发现判决书上所执行的标的物楼号不存在。

  那是不是银行搞错了呢?去年4月13日,李某到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查询个人住房情况,显示其名下并无房产。

  寻找开发商无果

  无奈还欠款竟被银行拒绝

  “你见过给银行还钱,还要通过关系才能归还的怪事不?”面对坐在对面的记者,李某突然调侃,“我就遇到过!”

  他介绍,因自己有生意在做,被法院限高非常不方便。在多次寻找陕西淞江实业公司无果情况下,决定先把银行的43万本息借款还了,然后再起诉开发商。

  去年10月份,他到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太华路支行去归还43万本息欠款但没想遭到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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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李某描述,当时该行工作人员称,银行是找开发商要钱,一旦李某替开发商归还了,钱进了银行就退不了了。

  去年10月27日,通过关系找到该行负责人,并给该行写了一份《情况说明》,承诺不追究银行责任,才将欠款还清。该支行给法院去函,随后撤销了李某老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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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清欠款

  当事人称将向开发商讨要房产

  那么李某当年在工商银行西安太华路支行是否办理了个人按揭贷款呢?

  去年11月17日,李某联系了工银西安太华路支行与他联系的个贷人员,询问其已经还清按揭贷款,抵押手续能否归还。该工作人员请示后称,让李某找个贷部另外一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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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下午,李某拿着身份证查询,该支行个贷部工作人员表示,电脑上有李某贷款记录,但翻遍了整个柜子,也找不见电脑中留存的《抵押登记通知书》。

  该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正常流程还完银行借款后,所有抵押手续银行都会返还到该柜台,然后转交给客户。至于李某的《抵押登记通知书》为何没有,也不清楚。

  李某表示,在归还完房贷后,准备用目前手中的证据,向开发商讨要回房产。

  银行介绍

  除当事人外

  还有八户也有类似情况

  那么当年这些按揭是如何办下来的呢?

  华商报记者来到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太华路支行,该支行工作人员请示后表示,调查核实后会给记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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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太华路支行一行4人就华商报记者采访给予答复。

  针对华商报记者询问,该银行给放贷时是否履行了面签等程序,该行负责个贷的工作人员称,当时进行过面签,并签订了个人借款申请等资料。

  那么银行工作人员是否清楚李某合同签订房子上的房号不存在呢?

  他表示,作为银行只负责放贷,只要对方提供的资料齐全就行,并且当时李某购房合同在房管部门备案,还有备案条章。

  既然银行方面认定李某签订合同真实有效,那么,在李某主动到银行偿还剩余贷款时,银行却不允许,为何让开发商来还呢?

  对此,该行负责个贷的工作人员解释,2015年之前李某名下的按揭贷款还款正常,2015年断供之后被银行起诉至法院。李某在法院应诉时,银行方面才获悉这其中内情。因此,出于对李某财产考虑,在他主动偿还贷款时劝其慎重考虑。

  那么在淞江广场项目上,还有多少户与李某的情况类似,被该行起诉至法院?

  工作人员介绍,有8户与李某情况类似。

  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太华路支行负责个贷工作人员表示,当年该支行是给工行东大街支行帮忙的,当时工行东大街支行信额度用完了,于是该行也仅仅做了几十户,并且在房管部门履行过抵押登记手续的。

  当时这些抵押手续是如何办的呢?

  据原西安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经过查询发现,当年开发商送来一批这件的抵押登记资料,资料是齐全的,并且里面还有银行与个人签订借款合同等资料。

  >>开发商称

  项目前期房号与建成后不一致

  根据淞江广场项目开发商陕西淞江实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华商报记者辗转多处也未找见。

  但是在查询法院裁判文书网上,有陕西淞江实业有限公司在李某起诉工行太华路支行中给法院提交的意见,称据其公司去不动产交易中心查询,因为2006年网签备案系统之前的信息无法查询,案涉项目前期房号与建成后房号不一致,导致现在暂无法核实,其公司实际是向李某出售过真实房屋的,没有虚构事实,且是三方当事人面签的合同,合同内容真实有效,其公司也依约履行担保责任,不存在李某所述诱骗签订合同的情形,更不存在以非法占有资金为目的的合同诈骗的情形。

  去年7月份,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银行已经履行了出借义务,李某应当履行,但对于房子是否存在,判决书上没有提及。

  >>法院判决

  开发商行为涉嫌合同诈骗

  华商报记者查阅裁判文书后发现,西安市民张某、席某、赵某等与李某情况类似,同样是在淞江广场项目,只不过放贷银行是中国工商银行东大街支行。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7月份判决,认定所涉借款合同中,淞江公司存在以非法占有资金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骗取银行贷款的嫌疑,上述行为涉嫌合同诈骗。

  >>律师说法

  若银行人员与开发商勾结骗贷

  涉嫌合同诈骗罪共犯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李某当初配合开发商办理按揭贷款,明知是为了骗取银行的按揭贷款,签订购房合同只是一个幌子,那么开发商涉嫌合同诈骗罪,李某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共犯。反之,如果当初李某并不知情是为了骗取银行的按揭贷款,李某无主观恶意,那么即便开发商涉嫌合同诈骗罪,李某也不构成犯罪。

  如果银行的工作人员与开发商相互勾结,签订购房合同只是一个幌子,不办理具体房屋抵押登记,骗取银行的按揭贷款,那么开发商涉嫌合同诈骗罪,银行的工作人员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共犯,可追究银行的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反之,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并未与开发商勾结,只是工作上的失误,造成开发商合同诈骗的,银行的工作人员不构成犯罪,但是可对银行的工作人员予以行政处分。

  开发商涉嫌合同诈骗

  当事人仅能向开发商索要债务

  针对当事人还完贷款之后想要讨回房产一事,赵良善表示,李某当初只是给邻居帮忙,拿了身份证和结婚证,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了字,并获取1000元好处费,从这一点上讲,李某帮忙的目的,并非真的买房,只不过是配合履行个假按揭手续。而后,未央区法院判决李某负有还按揭贷款的义务,因李某未还按揭贷款,导致被未央区法院强制执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迫于无奈,李某偿还了欠银行的按揭贷款,而且在偿还银行按揭贷款时,银行提醒李某慎重,因该笔贷款本应由开发商偿还,要求李某给银行写了一份《情况说明》,承诺不追究银行责任。从这一点上讲,李某替开发商偿还按揭贷款,也是迫于无奈。

  赵良善强调,李某配合办理按揭贷款的出发点并非买房,后来替开发商还按揭贷款,亦是迫于无奈。因本案中,开发商找李某等人配合办理假按揭,并将按揭贷下的款据为己有,开发商涉嫌合同诈骗。因此,尽管李某替开发商还了银行按揭贷款,但是李某无权向开发商索要房屋,因为按揭贷款时房屋是虚构的,根本不存在,对此,李某也是知情的,故李某替开发商偿还按揭贷款后,与开发商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李某只能向开发商索要债务。 华商报记者 佘晖 文/图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黎博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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