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渭南新闻 > 正文

华商说法|渭南一女子上班不到俩月离职 工资该咋算?

渭南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程娟 2021-08-12 06:32:40
[摘要]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渭南的田女士上班不到两个月离职,双方对工资的算法各执一词。田女士认为约定的一个月试用期已经结束,第二个月工资应该按正式录用工资标准结算,而公司则称该员工试用期不合格,没有达到录用标准,仍按试用期工资标准结算。目前,田女士已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工:离职后公司欠1700元工资不给发放

  8月7日,读者田女士称,她从位于临渭区西四路华盛公寓的陕西圣景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离职后,该公司没有给她结算工资。其介绍,她4月14日开始在陕西圣景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班,4月15日签订协议,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4月14日至5月13日),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后她从5月14日上到6月7日离职,一共25天。

  “第二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五险一金,离职前我问过带我的经理,对方称会发工资我才离职的。”田女士说,“我入职的是设计部,经常加班,有时加班到凌晨2时,打车回家公司从来没有报过车费。加班费是一小时6块,老板说从第二个月起底薪2000元,我算了下,我的加班费和工资合计是1700元左右,可发工资时他们却说我离职了,没有工资。”

  田女士称,她曾去渭南市临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此事,一个多月时间过去,没有处理,又去临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目前还没有结果。

  公司:第二个月工资仍按试用期发放

  8月10日上午,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来到了陕西圣景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负责人霍经理称,田女士因为试用期被延长,因此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也没有补签延长试用期协议。第一个试用期工资已经结清,第二个试用期其只干了25天就离职了,公司按整月计算,按1000元结算,其不同意,提出的工资金额也一直在涨,公司目前还在等劳动仲裁的裁决。

  为什么田女士的试用期会被延长?霍经理称,公司有时接到工程上的活需要加班,一般到晚上9时许就能完成,可田女士下午6时许一下班便和朋友吃饭去了,一直到晚上9时许才来单位加班,期间还多次打电话,工作效率低,所以感觉加班时间长。此外,田女士上班时经常打电话半小时以上,有时外出半天也未向公司说明原因。“鉴于她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试用期被延长。”

  劳动仲裁:已受理,将于月底进行审理

  对此,田女士称有两三次朋友约她出去吃饭,回来晚上八点半左右。打电话超过半小时是因为朋友遇到情感问题向她倾诉,这样的事情不超过三次。对于按试用期1000元工资的算法,田女士称,公司说过试用期一个月,但从未提过试用期会延长——渭南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50元,该公司试用期1000元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是按他们说的,全部按试用期算,按照渭南市最低工资标准,他们也应该再补我2300多元。”此外,田女士还称,公司加班费一小时6块,是从晚上七点算起,违反了加班费按照工作日1.5倍来算的规则。

  10日下午,记者联系了临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称,已受理此事,预计8月底审理。记者问,到底应该按哪种算法发放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发放工资是否合法,工作人员称,案件还没审理,细节问题不便透露。

  >>律师说法

  不满意可解雇 用人单位不能延长试用期

  那么,田女士的工资到底应该按什么标准来计算呢?记者先后采访了两名律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陕西秦南律师事务律师林斌称,对于试用期的期限和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林斌表示,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工资。他认为,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企业,劳动者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不满意新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延长试用期

  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邓建军表示,按照2021年5月1日起陕西省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临渭区为1850元,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1850元这个标准。如果用人单位对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和业绩不满意,试用期结束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延长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田女士可以要求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4月14日至6月7日的劳动报酬,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华商报记者 程娟 实习记者 赵宵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张佳萌

相关热词搜索: 工资 试用期 渭南

上一篇:倒贴14万、免费发手机 大荔小飞象导购为冲销量操作令人迷惑 下一篇:渭南贸易广场垃圾成堆、供水限时影响商户营业 街办: 力争彻底解决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