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称西安市凤城十路与朱宏路十字东北角街边广场,经常晚上有人拉着大音箱、开着很大的声音唱歌,隔着很远都能听到,已经远远超过了80分贝,而且有时结束到晚上11点多,噪音太大实在忍受不了。
针对这一问题,经过经开区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核实,经开区凤城十路与朱宏路十字东北角街边广场确实存在跳广场舞活动。执法人员根据《西安市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之规定“【公众活动噪声防治】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期间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不得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环境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执法人员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到场处置,要求广场舞领队在进行活动时降低音量,并要求每日7:00前21:00后禁止发出噪音扰民现象。
下一步,经开区城管局将加大对该区域的监管力度,不断为市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环境容貌秩序。
华商报记者 杨平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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