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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西安卖出1本书赚了8元多 被起诉侵权判赔3000元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田睿 2021-11-28 06:49:59
[摘要]郝先生开了13年书店,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事情,收到判决书后还是难以接受。

  郝先生开了13年书店,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事情,收到判决书后还是难以接受。

  13年前,郝先生在西安市灞桥区灞柳路开了一家书店。2018年上半年,郝先生听孙子说,老师推荐读一本课外书《星星离我们有多远》。同年9月16日,他在西安一图书市场进了5本《星星离我们有多远》,一本书定价26元,打折后一共68.9元,平均进价13.78元。

  这五本书回来一直放在书店的文学类区域,除郝先生的孙子拿走了两本,剩余3本一直在售,今年4月,有位成年人买走了一本。

  今年9月,郝先生在书店收到法院传票,告知其售卖的《星星离我们有多远》是盗版,存在侵权行为,被出版单位起诉,要求赔偿2万元。郝先生说,10月12日开庭时,他才知道除了自家书店,还有两家书店也被起诉,都因为出售《星星离我们有多远》,“我们家的书都是从正规渠道进的货,都有进货清单,不知道这本书是盗版的,当时出版社的人来取证时什么都没有说,买完书就走了。”

  11月25日,郝先生收到了判决书,需向出版社赔偿3000元的损失。郝先生说,其他两家书店分别被判赔偿3000元、4000元。

  11月27日,华商报记者看到2018年9月16日陕西睿智图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批销单上显示,郝先生购买了5本《星星离我们有多远》,定价26元。

  西安中院的民事判决书上写着,原告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要求被告郝先生的书店赔偿2万元经济损失等。经过法院查明,今年4月9日,公证员等人以消费者身份在郝先生书店购买了《星星离我们有多远》,与原告提供的正版图书相比,被控侵权图书在封皮、封底颜色等地方存在差别。

  西安中院认为,郝先生经营的书店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鉴于原告末能举证证明因被告侵权行为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或被告因侵权的获利等,综合考虑涉案图书作品的类型、作品的影响力,被告的侵权方式、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酌情确定赔偿金额为3000元。

  27日,郝先生无奈地说,这本书当时只卖了22元,相当于赚了8元多,现在却要赔偿3000元,他有些难以接受,但也只能吃一堑长一智了。 华商报记者 田睿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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