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消失了七年之久的被执行人庞某突然出现在紫阳县人民法院的大厅内,焦急地打听着一位执行法官的联系电话。庞某的突然出现,牵出了一桩陈年旧案...
2007年,紫阳县毛坝镇庞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同村村民刘某共计借款6万元并出具借条,但迟迟没有偿还,刘某一气之下于2015年将庞某诉至紫阳法院。紫阳法院依法判决庞某应向刘某偿还借款6万元。判决生效后庞某向刘某支付了1万元,下余5万元一直未偿还,刘某于2015年向紫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办案法官调查,庞某举家外出务工,无法取得联系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紫阳法院穷尽调查手段查明被执行人庞某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后,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前,紫阳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庞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2年5月,消失了7年之久的庞某回到住所地,准备向紫阳某银行贷款创业,在银行最后审核之时,突然发现自己的征信受限,经银行调查,发现庞某已在2015年被紫阳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据此,银行拒绝向其提供贷款。
无奈之下,庞某急忙找到当年的执行法官,主动要求向申请人刘某履行给付义务,但是此时的刘某已于2017年因意外事故去世。
于是办案法官第一时间通知了刘某的法定继承人——刘某的妻子,将本案恢复执行,被执行人庞某当场向刘某的妻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了50000元借款。
通讯员 贺齐芳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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