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西安市凤城四路海璟新天小区高空坠物频发,一号楼高空抛物包括厨余垃圾、头发、校服等,希望物业加装摄像头,同时加强小区宣传。
随后,华商报向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函咨询。得到回复称,
经核查,该次高空抛物事件因小区原规划未安装高空抛物检测摄像头,物业公司无法查证高空抛物具体责任人。对此,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处理。
经开区住建局要求物业公司做好业主的思想安抚工作,并在小区醒目位置张贴禁止高空抛物的温馨提示,同时加强小区高空抛物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华商报记者 杨平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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