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宝鸡市岐山县所有酒店宾馆暂停接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岐山县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为全面排查疫情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酒店宾馆暂停接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
二、其他经营性场所严格落实查验“两码一酸”、戴口罩、测温、限流等防疫措施。KTV、网吧、电影院、酒吧、洗(足)浴、棋牌室等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三、县域内所有人员(含在岐生活、工作、学习、旅游人员)必须按照县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全员参与核酸检测,所有小区、村组、单位对进出人员一律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未按规定频次参与核酸检测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岐,确需离开的,持单位、村(社区)证明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期,县域外人员非必要不来岐、不返岐。
五、县域内所有“红事”一律暂缓,“白事”简办,并提前向村(社区)报备。
六、全县除出租车、网约车外,县内所有公交和客运班线暂停营运。
七、外省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岐返岐人员,以及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相似症状的人员,须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避免与他人接触,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以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望广大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区域内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岐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编辑:王蜀周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