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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网络交易经营者 这份“6·18”规范经营提示请收好

综合新闻 西安晚报 2023-06-10 07:20:09

  本报讯 (记者 南江远) 随着“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即将到来,6月8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交易提示,提醒广大网络交易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亮照、亮证、亮规则”,如实公示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

  规范开展促销活动。网络交易经营者要如实发布信息,明晰促销规则,不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打折信息误导消费者,严禁“先涨价再优惠”“史上最低价”“全网最低价”、虚假打折等不正当经营行为,不得采取含糊标示或者故意淡化标示的方式误导消费者。

  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严禁虚构交易、刷单炒信、编造用户评价;禁止在经营活动中设定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禁止限制、排斥其他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

  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因促销降低产品质量,不得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或者赠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以侵权或者不合格产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等作为奖品或者赠品。不得发布含色情、软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内容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信息及销售以上商品。

  严禁销售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商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专供特供商品,过度包装茶叶、粽子、月饼,“军”字号商品(食品)、含金银箔粉食品、危险化学品、迷药、涉枪涉爆物品、无证CCC产品、电子烟、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和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非法集邮票品等。

  依法落实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对法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应当显著标识,并供消费者确认。

  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通过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消费默认选项的方式,在套餐内增加非必要商品或在套餐外捆绑搭售其他商品,强制消费者购买。遇到投诉、举报时,要及时受理、高效处理,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来源:西安晚报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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