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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要登记 急坏“干爹”、丈母娘

原点周刊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郭魂强 2015-03-23 05:43:56

  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你最关心哪一个

  就房屋登记可能出现的问题,华商报记者咨询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贾育厅,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给予解答。

  1.不少官员有多套房产,如果他们不主动登记,有什么办法监督?

  贾育厅:《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依据我国《物权法》制定的,《物权法》对不动产的登记采取的是依申请登记原则,即并不强制进行登记。虽然《条例》没有规定,但中办、国办已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如实向组织报告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14个方面的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

  另外,相信随着官员财产申报与核查制度的建立,尤其是随着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立,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将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并全国联网可依法公开查询,既然是不动产,谁也背不走,不登记在长期来看是不现实的。

  2.不动产登记能否斩断利益链输送,威慑灰色房源,避免房叔房姐的出现?

  贾育厅:《条例》实施之前,社会就对不动产登记的反腐作用寄予厚望。对于拥有过多房产资源的家庭和个人来说,的确需要重新来权衡是不是需要一直拥有这么多房子,这对抑制房产投机、理性住房消费肯定是有好处的。统一登记,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斩断利益链输送,避免“房叔”、“房姐”出现的作用。

  不动产统一登记保护合法财产权,只对合法的财产进行登记,不合法的财产权不予登记,同时也会将个人房产信息曝光在管理机关的监控之下,不合法房源将无法登记或不敢登记,这将对部分灰色房源有一定的威慑作用。

  3.是不是谁都能查询我的房产?

  贾育厅:并不是谁都可以去查询他人的房产状况。为保护个人隐私等原因,《条例》第27条规定,仅以下人员可以查询: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4.我有一套房子,登记在妻子名下,想在不动产登记中加入我的名字,行不行?

  贾育厅:可以,只要带上相关资料去不动产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就可以,管理部门会将房产共有情况登记在不动产登记证共有情况一栏中。

  5.不动产登记能不能解决一房多卖现象?

  贾育厅:不动产统一登记对消除一房多卖现象,是可以起到一定作用的。在具体的不动产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信赖的就是权利人手中的不动产登记证和管理机构的登记簿。在证簿不统一,特别是证件不统一的情况下,就可能出现一房多卖,产生交易风险。统一登记后,一般情形下可以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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