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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的新生 咸阳男子在矫正期间考上大学

原点周刊 长江日报 2016-07-04 06:56:14

      定期报到、电话报到、参加公益劳动、手机GPS定位……成为社区矫正对象后,将面临多种监管手段。社区矫正人员如何在社会上一边相对自由地生活工作一边服刑?社区矫正适用于哪些犯罪?我国推行社区矫正的背景是什么?我省社区矫正人员的再犯罪率是多少?

  >>日常监管

  GPS定位管理 矫正者离开规定辖区会自动报警

  脱离了监所的社区矫正对象如何管理?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李胜介绍说,已经出台的国家《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各司法所承担矫正日常工作。

  李胜介绍,一个服刑人员(主要是缓刑)是否适用于社区矫正这种改造方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首先要对其进行调查评估,包括其所居住社区居民对其的评价、家庭环境是否有利于其改造、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等。如果评估通过,被矫正对象还须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上签字。完成了这一系列程序后,司法局才能接受其为社区矫正人员。

  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北关司法所工作人员杨婷告诉华商报记者,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除过定期报到、电话报到、参加劳动外,司法机关还引入高科技,比如手机GPS定位系统管理。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一旦离开规定的辖区,系统就会自动报警。杨婷说,社区矫正司法所只能起管理作用,这种改造主要还在于矫正对象的自觉,监督则主要靠家人和周围的人。

  当然,也有一些社区矫正人员矫正之路并不是那么顺畅。北关司法所的社区矫正人员成某,因不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而被警告。1977年出生的成某,属于有自己公司的成功人士,但法律意识淡漠。2013年因打架致人伤残被判三缓四。回归社区后,他误认为自己获得了自由,加之从一个事业成功者沦为阶下囚后,认为成为矫正对象很没面子,于是在初期就出现了司法所组织教育劳动时很晚才来,或者总是电话请假。成某的消极对抗换来的是被警告一次。而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连续被警告3次就会被重新收监。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成某家人的共同帮助下,成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以及自己此前的错误思想,很快转变为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华商报记者从户县司法局了解到,2012年至今,户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491人,其中有5人因不服从矫正管理而被收监执行。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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