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8日,公安灞桥分局霸陵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其父亲在灞河河边捡到一只鸟类,疑似国家保护动物。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将该鸟带回派出所,经查验,此鸟名为白骨顶鸡,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确认该鸟无伤后,民警将其带至灞河边进行放生。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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