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旬阳法院神河人民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为一名遭遇家暴的女子“撑腰”。
小妮(女,化名)与小华(男,化名)二人系自由恋爱,相识两年后一起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共同孕育了一儿一女,至今已携手共度十五载春秋。本应是幸福美满的家庭,双方却因各种琐事之争矛盾不断,小华逐渐暴露出家暴倾向,为此,小妮多次向当地派出所报警,但小华屡教不改,无奈之下,小妮向法庭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书。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前往当事人住所地派出所调取案卷材料,审查报警记录、受伤照片等证据材料,在查明小妮及家人可能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后,随即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并依法将裁定书向村委会、辖区派出所、小华、小妮送达,同时警告小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面临的司法处罚。
同时,神河法庭向当地派出所和社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全方位保障人民法院生效禁令的实施,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通讯员 代娟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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