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卡容易退卡难,西安市民陈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
消费者:
因疾病无法继续锻炼想退卡
余额还有3.7万元
4月28日,陈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一年前在西部大道阳光天地VK健身一次性购买了200节私教课,总价6万元。办卡后经常去,到了冬天因为天气冷去的少了,今年元月突然发现健身房关门了,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到了3月份路过发现又开门了,里面重新进行了装修,有一些熟悉的店员,但自己的教练离开了。随后,出于多种原因考虑,她向店方提出了退还卡里剩的3.7万余元私教课的要求。
“我的手臂出现了炎症,医生建议不要剧烈运动,应该静养。”陈女士说,这种情况下已无法再坚持锻炼,在提出退卡后,店方说要扣掉余额的50%,自己不答应,认为不合理,没有依据。后来,就向12315、12345以及辖区文体局进行了投诉。区文体局进行协调后,店方同意一次退65%,或者3个月内分期退还70%,陈女士不满意,要求一次性退70%,店方不答应,由此陷入僵局。
陈女士说,当初签订的合同上标注的确实是会员卡不退不转,但这属于霸王条款,但条款是制式的,消费者只能签字。买卡时就是想好好锻炼身体,也确实没料到后面出现了异常情况,走上了退卡之路,没想到维权如此困难。
健身房:
违约损失不应全由店里承担
建议消费者起诉
该店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店已经营十年,是家老店了,口碑一直都不错。虽然会员协议规定卡不退不转,事实上店方一直在与陈女士协商,想好好解决,她转卡也行,换教练也可以,坚持要退卡那就要扣掉部分费用。
“健身房运营成本高,私教课教练又拿走一部分,现在会员违约,损失不能都由健身房来承担。”该负责人表示,之前关门是店面重新进行了装修提升,还是原班人马在经营。现在生意很难做,资金压力也大,陈女士提出的要求也向公司进行了汇报,公司最终同意了上述退费方案,但陈女士仍向各方投诉,还在大众点评上给差评,影响到健身房的声誉。目前,公司觉得与其已无法沟通,建议其走法律渠道解决纠纷,由法院判决各方责任比例。
5月1日起预付式消费新法规执行
多个关键问题有了明确规定
针对此类问题,西安一位律师表示,在健身房办卡,属于预付式消费,健身房跑路退卡无门或退卡时商家拒绝等纠纷近年来十分常见,有些问题处理时也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不过,即将到来的5月1日起,我国首部专门针对预付式消费纠纷的司法解释就要生效执行。
据了解, 2025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旨在解决当前预付式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解释》共27条,对预付式消费纠纷中的多个关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在适用范围方面,《解释》明确涵盖零售、餐饮、健身、美容、培训等生活消费领域,但排除一次性消费和多用途预付卡纠纷。值得注意的是,家政、养生、托育等新兴领域也被纳入适用范围,为这些领域的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障是《解释》的核心内容。其中,“七日无理由退款权”备受关注。根据规定,消费者付款后7日内,在未实际获得同类商品或服务的情况下,可无条件要求返还预付款本金。这一规定赋予了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权,有助于避免消费者因冲动消费而遭受损失。
在合同解除权方面,《解释》规定,当经营者出现迁店造成消费者不便、擅自转让合同义务、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等情形时,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这为消费者在面对商家违约行为时提供了有力的救济途径。
针对“霸王条款”问题,《解释》明确,收款不退、限制转卡、不合理争议解决条款等格式条款无效。这将有效遏制商家利用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
在责任主体界定上,《解释》规定,允许他人使用营业执照的经营者需承担民事责任,解决了实践中“名实不符”的问题。同时,商场场地出租者需对租赁经营者资质进行形式审查,若未尽到该义务,需承担过错责任。这有助于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规范市场秩序。
关于预付款返还规则,《解释》规定,返还时应优先抵扣已消费金额,但明确禁止以未成年人网络游戏付费等非法或不合理消费进行抵扣。在利息计算方面,区分经营者和消费者责任,分别参照贷款/存款利率执行,确保了返还金额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律师提醒,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仍需保持谨慎。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商家的信誉和经营状况,理性消费,避免因贪图一时优惠而陷入消费陷阱。如遇纠纷,可依据《解释》的相关规定,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琳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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