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维)陕西省水利厅联合陕西省气象局发布山洪灾害风险预警,根据降水落区预报,8月3日20时至8月4日20时,西安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咸阳市长武县,铜川市宜君县,渭南市潼关县、华阴市,延安市延长县、志丹县、甘泉县、富县、宜川县、黄陵县、子长市,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区、府谷县、靖边县、定边县、佳县、清涧县、子洲县、神木市,安康市紫阳县、岚皋县,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镇安县、柞水县等县(市、区)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黄色预警)。宝鸡市太白县,咸阳市旬邑县、彬州市,渭南市临渭区、华州区、白水县、韩城市,延安市宝塔区、安塞区、延川县、吴起县、洛川县、黄龙县,榆林市绥德县、米脂县、吴堡县,安康市汉滨区、宁陕县、旬阳市等县(市、区)有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蓝色预警)。
提醒各地各部门落实防御责任,紧盯危险区与强降雨重叠区,加强实地监测与预警叫应,提前做好转移避险防范。
各地各部门按照防御要求,组织山洪灾害专题会商、专题安排。立即通报乡镇、村和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所有责任人务必立即上岗到位,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巡查。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降雨实况和危险区预警情况。按照《陕西省水情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加强监测预警、适时启动响应,及时、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强化转移路线与安置区安全监管。
编辑:魏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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