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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记者 李博海) 即日起至今年底,我市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举报“小金库”行为者,经查属实后最高可获10万元奖金。
我市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是我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对象为: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和部门;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专项治理期间,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为广泛采纳社会意见和建议,我市各级专项治理办都设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为:029—87279689,举报电话为:029—87295914,电子信箱:xianczjd@163.com。市民可通过上述渠道向相关部门举报“小金库”行为。若举报属实,根据查处并收缴财政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数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10万元。
新闻名词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关键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从实际情况看,许多财政违法行为,其性质等同于“小金库”。如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超范围、超标准发放资金、津贴;公款旅游;请客、送礼等,但只要是在国家规定的账簿内登记、核算,就只能作为违反财政、财务、会计制度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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