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0日讯上虞一个58周岁的农民,因酷爱喝酒,人称“酒保老汉”。一次酒后稀里糊涂,伸出拳头偷偷打了一名村妇,没想到两天后村妇死亡。近日,上虞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酒保老汉”有期徒刑14年两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还需向原告赔偿各种损失费合计202,233元。
去年12月15日傍晚,家住上虞市驿亭镇贾家村的村民阿良推着电动车回家时,在路上与另一村民阿生的儿子骑的电动车撞了一下,当时两人发生了口角,之后各自回家。阿良到家后刚要吃晚饭,这时,阿生赶到他家,为儿子讨要“说法”,并当场掀翻了阿良的饭桌。阿良的妻子陈某见状,上前抓住阿生前胸衣服,要阿生赔偿损失,阿生拉住陈某的袖口,想挣脱出去,并再三讲:“我不想与女人争吵!”这时,刚好酒醉饭饱后的阿生的叔叔沈金开听到争吵声后赶到陈某家中,黑暗中看到自己的内侄被陈某抓住前胸,于是上前用拳头打了陈某右耳下后侧一拳。后来,沈金开发现双方并没有打架,又偷偷溜走了。
12月17日6时许,陈某对丈夫说头疼,怀疑是15日被沈金开打了一拳引起的。当日上午7时许,陈某被发现死于家中厨房。
事发后,死者家属当即报了警。上虞警方迅速介入调查。12月19日,沈金开被上虞市公安局拘留,后于今年2月20日被逮捕。
上虞公安部门进行尸检,查明被害人系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及脑实质出血致死。后经绍兴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和浙江省病理、尸体解剖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进一步证实,死者生前未服用过农药、安眠镇静药等药物,也不存在高血压等病理。
今年6月5日,上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沈金开犯故意伤害罪,向上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上虞市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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