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7月27日消息27日8时30分,内蒙古赤峰市原市长徐国元贪污受贿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位于内蒙古东南部的赤峰市,12个旗县区中有9个是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贫困旗县。而“父母官”徐国元竟在6年里涉嫌狂敛钱财约3200万元,年均敛财533.3万元,月均敛财44.42万元,日均受贿达1.5万元。
作为握有重权的市长,徐国元推崇“办事送钱、送钱办事”的社会潜规则,该办的事没钱他不办,该出面的事没钱他不去,逢年过节、出国考察等不送钱他就给人“小鞋”穿,甚至发展到逢年过节“谁送了钱我记不住,谁没送钱我能记住”的地步。
徐国元收受礼金的次数和数额逐年攀升,收送礼金的名目和方式也日渐多样化:有的利用项目审批、剪彩、典礼的机会送;有的以谋求对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支持送;有的利用礼尚往来送;有的以顾问费、辛苦费、赞助费等名义送……
在徐国元案中,被查扣的货币有人民币、美元、欧元、澳元、加元、港元、日元和泰铢等,物品有金、银、玉、翠、象牙、鸡血石和古董字画等。只要有人送,他什么都敢收。
2006年,徐国元受贿一套价值380多万元别墅的事情已经败露,有关部门根据举报已经对他进行案前调查。然而,在相关领导找他谈话时,他一边信誓旦旦地向组织表白清廉,一边毫不收敛地顶风作案:有人在此时送其30万美元和20万元人民币时,徐国元照样“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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