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7月28日报道 为抢劫古董,专程从湖北武汉来到我市巫山县,将古玩老板杀死后抢走古董。日前,经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市二中院以张国兵犯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冒充老板买文物
现年51岁的张国兵,是湖北黄梅县小池镇人。2005年11月9日,张国兵与王建国在湖北武汉共谋劫取他人钱财。王建国(己判刑,无期徒刑)提出抢一个曾与他做古玩生意的重庆巫山县人雷某的青铜古玩。
由于二人没有去巫山的路费以及需要一个人冒充购买文物的大老板,张国兵便邀约谢荣华(己判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同参与作案。谢荣华同意后,三人就如何抢劫及分赃问题进行了商议,张国兵说有好货的话,无论采取什么手段都要弄走。
劫杀老板抢古董
同年11月8日,三人到达巫山后,王建国先到雷某家中,称购买文物的人已到。之后,王建国即将谢荣华、张国兵带到雷某家中挑选古玩。选定后,因价钱没讲好,三人便离开雷某家。当晚7时许,三人再次来到雷某家中,经双方“协商”,谈好以20万元左右购买红木屏风、铜人提水俑、铜剑、铜壶、小铜鼎、字画、银圆等。
之后,王建国外出联系车辆并将车带至案发现场等候,雷某要求先付款再搬古玩上车,张国兵见骗不走古玩,便与谢荣华在雷某卧室采取掐卡脖子等手段将雷某杀害。随后,张国兵、谢荣华将抢得的古玩、字画等物品装上车,逃离现场,送往湖北建始县销赃。
三人将部分赃物销售,获赃款1万余元,张国兵分得3000元。经司法鉴定,雷某系机械性窒息死亡。2009年1月17日,张国兵在天津被当地警方抓获。
市二中院审理认为,张国兵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入户抢劫,犯罪数额巨大,并致人死亡,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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