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李治燕)这两天,在西安复习考研的孟女士的情绪低落,7月22日,她通过彪记快递给妈妈的生日礼物(一部手机)竟然丢了,“快递公司还不想赔偿”。
孟女士在西安复习考研,22日上午,她从西安通过彪记快递公司快递一部诺基亚牌手机给在河北邢台的妈妈做生日礼物,“业务员说4天就可以到邢台”。26日孟女士打电话到邢台,结果妈妈说从来就没收到过手机。于是,孟女士拨打了彪记快递的电话,得到的答复让孟女士又惊又气。“在我提供了快递上唯一的账号后,他们却说公司没有这个账号,我的快件没到公司”。
孟女士说,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还说,取走她的手机的业务员已经失踪了,又因为手机根本就没到过公司,所以,说到赔偿,快递公司也无能为力,只有找到了那个业务员才能协商处理,或者最多能赔115元。“业务员失踪,是业务员跟快递公司间的内部事情,而我是与彪记快递有关系,不是跟业务员个人,所以,就应该由快递公司来赔偿我的损失”。
26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彪记快递公司的电话,一自称是办公室负责人的郭女士说,当日派去取孟女士快件的业务员名叫余德义,但余德义当日并没有回公司,所以,孟女士的快件没到过公司,到了公司,公司丢了会负责,但现在公司也无法处理,只有找到了余德义才能进一步协调处理。该负责人表示,余德义当日拿走了共10家客户的物品,公司已向丈八北路派出所报案,“我们也是受害者”。
那么,客户快递的物品由快递公司的业务员私自弄丢,快递公司是否要负责任?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法律服务所主任鲁俊毅说,按照法律规定,由工作人员行为导致客户物品丢失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法人(该公司)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赔偿多少有两种情况,如果双方协议上有明确保价赔偿规定,则按照协议内容赔偿;如果没有,客户可提供相关能证明所丢物品价值的证据,快递公司应按照最终估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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