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安康讯(记者 赵伯平)7个“80后”的不法传销人员以招聘为借口,欺骗大学生来到安康后实施绑架勒索,并残忍的将受害人杀死肢解,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长达27页的判决书记录了他们犯下的罪行。
7月27日,安康市法院对“6·10”传销人员绑架杀人碎尸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樊林全被判处死刑,其余六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等刑罚,并分别处以2000元到1万元的罚金。
据了解,被告人樊林全、任秋沙、刘胜华、刘伟光、刘小东五人原为传销组织成员,樊林全为负责人。2008年5月中下旬,樊林全等人相继从河南三门峡市流窜到安康市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并由刘小东在网上发布虚假的招聘员工信息。6月9日,贵州科技工程学院大学生盛某某受骗来到安康市,被樊林全、任秋沙、刘胜华等人带至提前租赁的房中拘禁。樊林全、任秋沙、刘胜华、刘伟光、刘小东及其樊林全的两名网友卓志彬、许汉操共同对被害人拳打脚踢实施暴力侵害,逼迫其交出5000元钱,并打电话以威胁杀死被害人向其家人勒索钱财。当获得1200元勒索款后,樊林全等认为还未遂绑架勒索的意愿,又继续对被害人实施殴打,致其昏迷。次日,樊林全与同伙将被害人勒死,肢解尸体后逃逸。
今日,记者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看到此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长达27页,上面详细的记录了7名被告人的作案经过和所犯罪行。“这些被告人虽然比较年轻,但是作案手法很老到。”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被告人为了获取钱财,采取了暴力方式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在其昏迷后将受害人勒死肢解后丢弃,企图毁灭罪证逃避打击,手法残忍。
据了解,按照法律规定,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如果被告人在10日内提起上诉,本案将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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