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刘兢)我省的中小学校舍将有抗震鉴定报告。
日前省政府下发文件指出,要求实施校舍安全工作,工程覆盖全省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做好该项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
省住建厅要求,有关部门做好校舍排查鉴定工作,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应由相关部门对校舍进行抗震鉴定,并出具抗震鉴定报告;地震烈度6度及以下的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校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则提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地震烈度6度地区经房屋安全鉴定需进行加固的C级危房,还应进一步作抗震鉴定,提出抗震鉴定报告。
各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在8月10日前成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并于8月15日前,将本辖区内的所有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汇总后上报省厅,由省厅统一对外公布。
通知要求,对需要避险迁移或重建的校舍工程,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规划选址优先办理避险迁移和重建校舍工程规划手续。对需要加固改造、重建和迁建的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使用的基本原则,严禁任何部门和项目法人擅自简化建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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