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榆林讯(记者 杨永存) 22岁的常某因与榆林市一商场专柜老板讨要工钱时发生冲突,不料被对方泼开水烫伤脸部等多处部位,至今无法示人。
昨日上午,仍然在榆林第二医院西沙分院眼科接受治疗的常某,被严重烫伤的右脸上涂满了膏药。其胸腹部也被烫伤,只能用左腿蜷缩着将上衣顶起,以免衣服触及受伤皮肤。常某说,她是米脂县人,今年1月7日应聘到榆林“国贸新天地”的“卡利雅饰品”专柜打工当服务员,底薪为每月680元,加上其他补助能拿800多元。一直干到7月7日,她想换一份工作,但因老板高某去西安学习,她便与高某的父母进行了帐务交接,并由高某的母亲签字确认,但欠她1个多月的900多元工钱未发。
之后,老板高某回来认为帐务不清,多次拒付下欠的常某的工钱。7月31日下午4时许,常某写好辞职报告找老板高某签字,正遇高某提着一壶开水返回。常某将辞职报告递过去让其签字,并向其讨要工钱,但再次遭拒。被拒后,常某气愤地扇了高某一巴掌,高某也不甘示弱,顺手将刚打的开水泼向常某。
事后,常某被老板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常某右脸部、右眼睑及其胸、腹部均为二度烧伤,右眼角膜烧伤,右眼视网膜损伤。
据了解,目前老板高某已向院方支付3000元医疗费,为常某疗伤。当地公安派出所接到常某家人报案后,正在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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