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芮潇潇)陕A牌照车辆发生交通违法,驾驶员不用在东奔西跑,在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大队、宣法处,各交管服务站任一处罚窗口都可一次性处理。该项便民措施从今日开始实施。
为方便群众处理交通违法,使交通管理工作更加符合“人性化”管理的要求,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从8月12日开始,正式对西安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一站式” 处理,这是交通违法处理措施的第二次升级。据了解,交通违法行为“一站式”处理措施升级后,主要解决了西安市车辆在各远郊区县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必须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的问题,西安市城区各大队也可以处理在郊县发生“违章”,避免了广大市民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奔波之苦”,进一步方便了市民群众。
据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几位工作人员介绍,“陕A”牌照机动车辆,在城区各大队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支队电子警察违法,可在支队城区各大队、宣法处、车管处、各交管服务站的任一处罚窗口进行“一站式”处理。“陕A”牌照机动车辆,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周至县、户县、蓝田县、高陵县(以下简称远郊区县)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可在支队城区各大队、宣法处、车管处、各交管服务站的任一处罚窗口进行“一站式”处理。“陕A”牌照机动车辆发生的异地违法行为(含省高交支队登录的违法行为)已转递回西安市的,可在支队城区各大队、宣法处、车管处、各交管服务站的任一处罚窗口进行“一站式”处理。站前分局登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只能在站前分局处理。远郊区县交警大队只能处理在本单位辖区内发现登录的交通违法行为。非“陕A”牌照机动车辆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只能在违法行为发现地交警大队处理。
在“一站式”处理窗口裁决交通违法后,可到受理罚款的工商银行网点交纳罚款。同时,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在接受处理时,如对违法事实提出异议的,应到登录该违法行为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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