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堵乘客?
家属称怕人走了事故没人管
一起简单的肇事案,为什么要堵车上的乘客呢?
死者家属认为,车把人撞了不能让车走,更不能让车上的人走,否则事故就没人管了。现场还有一名家属说:“司机看不见撞人了,难道乘客也都看不见?”
车上乘客则认为,他们和司机是简单的旅游合同关系,不是一个单位的人,也不是一家人,撞人了司机应承担法律责任,和他们没有关系。
而死者家属的激动情绪让前来处理事故的交警、县政府领导感到非常棘手,他们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事故调查
肇事车可能没旅游营运手续
据了解,车上51人是由咸阳蓝天户外运动俱乐部组团,前往户县太平森林公园旅游的,车辆也由该俱乐部提供。
肇事大巴前方有张《禁行线路通行许可证》,发证机关是“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时间“2009年6月29日”,持证单位是“高科旅游公司”。记者和高科旅游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有关人士说:“该车早已下线,没有旅游营运手续”,并说这是一辆私户车。记者问:“既然和你们没关系,为何持证单位是你们呢?”该人士表示不知道。
记者在现场还看到很多散落的司机名片,“杨敏,高驾司”,单位是“客车租赁服务公司”,地址在张家堡。记者拨通了名片上的电话,接电话者是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该民警说,杨敏(35岁)正在接受调查,他是西安市碑林区安东街人。
事故反思
环山路与村庄的交叉口应设减速带
事故发生后,市民邓女士致电本报称,西安环山公路路口较多,所以事故隐患严重,华丰村已有6名村民在路上被撞死,建议在路口设置红绿灯,并设立警示标志,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有关民警说,环山公路路况较好,因此车速一般都比较高,而涉及村庄的路口又没有减速带,加上附近村民交通意识也较差,只要一出事就是重大事故,因此,上减速带或设置警示标示非常重要。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郭魂强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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