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包地里卖出的墓穴。
本报汉中讯 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镇花果村部分村民未经省市民政部门审批,在自己的承包地里出售墓穴牟取利益,时间长达八九年。
最早的坟墓建于2000年
近日,汉台区群众向本报反映:花果村有些村民在自己的承包地里非法建墓园,出售墓穴获取利益。昨天上午,记者在花果村三组的一处坡地上看到,一片柑橘园内近百座大小不一的墓穴在阳光下煞是显眼。附近地里干活的一位村民告诉记者,埋葬在这里的很多都是城里的人。随后记者从竖立在地头的一块牌子上看到:“面积50亩,种植种类柑橘、核桃、杏子、黑栗子等,承包方式为租赁,期限30年,承包人为景义军。”从该墓园部分墓碑时间看,最早的坟墓建于2000年初。
多数墓穴占地非常大
记者在该片坟地看到,大多数墓穴都是占地非常大,其中有的墓碑还用琉璃瓦汉白玉围栏、地砖等装饰,显得气势非凡。从碑文内容就能看出,墓主人并不是当地村民,有附近工厂的工人,也有城区企业的负责人。8月13日,记者以“给亲戚买墓子”为名,找到了开发另外一处墓园的村民丁某。据丁某讲,最上面的坡地承包人是村里一干部的侄子,买卖墓穴已经有十来年了,每个墓穴地皮费的价位从3000元到1万元不等。他还说:“我卖的墓穴便宜,3000块钱就能给你!”
执法人员称擅建属违法
记者问:“没有合法手续,被民政部门查处怎么办?”丁某笑着说:“园子埋的都是外面的人,有的也是有身份的,从来没人来查。”记者又问:“能不能不火化直接土葬埋棺木?”丁某说:“那个价位稍微要多点,地皮费得4000元。”据了解,汉台区是省市划定的强制火化区域。记者随后将这些情况提供给汉台区殡葬执法稽查大队。稽查员李如意和刘耀明表示,不知道花果村非法卖墓穴的事情,大队也没有查过。他们向记者表示:花果村村民未经许可买卖墓穴是违法的。汉中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将督促汉台区尽快进行调查。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文/图 记者 张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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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第20条、24条禁止下列行为:为活人建造坟墓或者建立、恢复宗族墓地;对已迁移、平毁的坟墓进行返迁或重建;传销、倒卖公墓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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