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郝蕾) 8月18日,西安市渔政监督管理站执法人员在位于炭市街的华威水产副食商场检查时,市场一层B区37号所售水发鱿鱼,经快速检测甲醛含量明显超标。
销售商无法提供当批水发鱿鱼来源证明,也没有建立当批货物的购货台账。执法人员将当批14公斤水发鱿鱼全部没收。
据了解,甲醛浸过的鱿鱼不但个大饱满、色泽鲜艳,且很有韧劲。甲醛属限制使用物质,水发产品中的甲醛标准限量值不得超过每公斤10毫克。近年来的检查中,水发鱿鱼的甲醛超标情况普遍存在。国庆前,西安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将对全市水发鱿鱼产品进行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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