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讯 (记者薛昆 实习生 李朵)昨日15时10分左右,一辆后座载人的电动自行车经过西安市东新街十字时,被交警新城大队执勤交警当场处20元罚款。这是全市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秩序进行专项治理的一个镜头,此项整治,将从现在起一直持续到11月15日。
记者在当天的整治现场看到,执勤交警对过往的每一个行人或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处。由于东新街交通隔离设施比较完善,行人交通违法的现象较少,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比较普遍。在执法过程中,大多数闯灯越线的非机动车都能意识到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态度很诚恳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执勤交警也是以警告和纠正为主,并不轻易开出罚单。
交警新城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周康孟介绍说,本次整治,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管事率要达到100%,遵章率达到公安部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其中非机动车遵章率要达到95%,行人遵章要达到90%。
交警新城大队法制科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5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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