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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雷闯,为了验证《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乙肝“解禁”是否真正奏效,向杭州有关部门提出了办理健康证的申请,并于9月1日拿到全国第一张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
雷闯事件
为了验证7月20日颁布并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在杭州是否得以实施,以及验证7月30日媒体报道的“浙江省卫生厅确认乙肝病毒携带者可办食品工作健康证”,身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雷闯,8月17日前往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请求办理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
8月21日下午,雷闯前往西湖区灵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结果时,由于“乙肝大三阳”的原因而未能办理健康证。当雷闯拿出《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并向医生说明依照新法应该给办健康证时,医生说:“虽然有法,但是没有上级文件,我们仍然只能按照以前的规定不能给乙肝病毒携带者办理健康证。”
8月27日,雷闯在浙江省卫生厅门口举“浙江省卫生厅,你妈妈喊你回家办健康证检查乙肝两对半”牌子,发出自己的声音。雷闯同时表示,如果不能拿到健康证,他将对西湖区卫生局提起诉讼。
8月28日,西湖区卫生局同意给雷闯发健康证,但是得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再检查甲肝和戊肝。
9月1日上午10时,雷闯从杭州市西湖区疾病控制中心领取到了“食品卫生类”健康证。
网 评
截至昨晚8时28分,在新浪网站关于“乙肝病毒携带者首获食品类从业健康证”新闻评论中,有5904条评论。
“网友手机用户”:浙江开了个好头。
“上海网友”:他成功了,堪称中国乙肝里程碑事件。
“福建网友手机用户”:代表“乙人”谢谢这位战友为我们事业所做的努力,支持你。继续加油。
“广东网友手机用户”:希望消除歧视。
“浙江网友手机用户”:乙肝重在预防,而不是歧视!
“湖北武汉网友zfsb888”:为什么在国外很正常的病就要在国内受到如此的歧视?
“新浪山东网友jzyggjhx”:我是传染病医院的一名医生。面对一亿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想对你们说,你们被冤枉了。我有同学在一些二级以下的医院,他们都承认,为了卖药挣钱,他们也不得不昧着良心宣传,把乙肝说成洪水猛兽,这造成了国家医药和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我想重申,他们和我们一样,甚至他们比感冒的人更安全。现在社会进步了,应该给他们正名了,这样才有利于他们病情的恢复,对社会和谐稳定才有好处,一个社会应该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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