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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首例网络诽谤案释惑又现疑惑 真相到底如何
华商网http://news.hsw.cn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09-09-07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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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合同纠纷,演变成一场诽谤诉讼,历时之长,涉案人员之多,动用警力之众,尤其是连续两波的媒体聚焦之潮,吸引的受众之广泛全国罕见。而公众对结果的热切期待也格外引人关注。

  2007年10月30日,西安鑫龙企业集团属下的西安市鑫龙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鑫龙”),与汉中万邦实业集团旗下的万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公司”),签订了万邦时代广场主力商场二、三楼的内装修合同,合同约定90天,总价款1190万元。

  本该两强联手 怎料反目成仇

  这原本该是一场强龙携手强龙的经济合作,西安鑫龙的核心企业先后获得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单位,总经理韩兴昌,系西安市雁塔区政协委员、西安市装饰协会副理事长、西安商务拓展协会常务理事。而汉中万邦的董事长杨海明更是省人大代表,正在建设的万邦时代广场,被当地媒体喻为“汉中建国以来最大的单项建筑工程”,“它代表了城市形象,凝聚着城市灵魂,它是商业的典范”。但一纸合同之后的事态发展却令人唏嘘感叹。

  2008年5月16日,因工程款和未按合同约定竣工等事项,协约双方在汉中万邦公司发生纠纷。言语冲突变成肢体冲撞,鑫龙的副总经理李克欣一处骨折并多处软组织损伤。

  2008年5月17日和19日,鑫龙公司万邦工地二三十余人打着“万邦动用黑社会势力非法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打伤施工人员,天理难容”的横幅标语,在汉中万邦公司和汉中市政府大门前讨说法。鑫龙公司员工还带着“罢免拖欠四川灾民民工工资,并殴打民工的省人大代表杨某某”“严惩汉中万邦黑恶势力元凶省人大代表杨某某”等横幅到省人大门前上访。

  借力网络渠道 帖子成了“诽谤”

  随后查明的事实是,2008年5月23日前后,西安鑫龙公司总经理韩兴昌,将下属夏翠叫到自己办公室,将一篇手写稿给了夏,让她过目修改。下午,韩召集鑫龙公司副总经理刘波、夏翠等人开会,对初稿进行讨论修改,并交代把帖子发到网上。次日,刘波、夏翠来到位于莲湖路的G时代网吧,在网络管理员樊某、李某的帮助下,将帖子发到网上。

  2008年5月24日后,互联网上出现了《国殇期间,拷问史上最牛的省人大代表》《汉中投诉无门,奔赴西安讨公道,痛斥省人大代表恶行》等帖子,这些帖子主要针对万邦公司和杨海明本人,指称杨海明对“施工企业进行恐吓、打压,寻找施工企业各种所谓的违约借口,甚至动用黑恶势力,采取恐吓、暴力殴打手段,迫使施工企业无法正常施工,直到逼走施工企业,攫取昧心利益。”“杨海明说他有‘贵人’——杨海明曾在各种场合公开炫耀:汉中市委某重量级领导是我的兄弟,你们要动我,先把他扳倒!!!……汉中人皆称杨老板为杨局长(汉中市公安局编外局长)”。

  原帖中这些火辣披露一时引得万人争睹:据汉中检方后来出示的相关材料显示,去年5月23日至6月8日,发布在互联网上的这些热帖引发全国各地网友3.8万人浏览,有1200余人随后跟帖。对杨海明及万邦集团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

  警方异地抓人 七人相继失踪

  互联网上的帖子出来后,立即引发了另一方的警觉、防范与反击。来自汉中汉台警方的消息说,“2008年5月16日至5月28日,汉中万邦公司及其董事长杨海明先后多次向我局报案,称社会闲散人员持横幅等聚众冲击公司会议室、施工现场,影响正常施工秩序和交通秩序,并称有人利用横幅、互联网等诽谤他本人,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6月21日,汉中市公安局就此进行了专门研究;6月23日就此案征求了汉中检方的意见;6月23日汉台区公安局正式立案。一周后,一场赴西安的抓人行动展开了。涉及此案的有7人被抓,累计关押达300余天。他们是——

  2008年7月30日,早上,鑫龙公司工程部副经理 马忠卫

  2008年7月31日,晚上,鑫龙公司副总经理 刘波

  2008年7月31日,上午,鑫龙公司专职司机 朱晓辉

  2008年8月7日,中午,鑫龙公司办公室 夏翠

  2008年8月25日,西安鑫龙企业集团副总裁 韩兴昌

  此间,G时代网吧工作人员樊某、李某也被抓。

  警方给除过韩兴昌以外的6名被抓人员,各自出具了《监视居住决定书》,理由是涉嫌一桩诽谤案,先后被带到汉中市公安局汉台警方,将这6人分别安排在汉中汉源宾馆等处,他们相继接受了警方问询。2008年9月,6人陆续离汉回西安。

  不过,韩兴昌的遭遇却充满变数:8月27日变更为监视居住。11月4日解除监视居住。2009年5月6日被取保候审。6月30日,因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公安汉台分局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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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斌 来源: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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