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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讯(通讯员张功战记者张志杰实习生杨润田)偷来的笔记本电脑卖不出去,小偷竟然带着赃物来到派出所,让民警证明电脑是自己的,不想被民警识破,人赃并获。昨日,犯罪嫌疑人牟某被市公安局阎良分局刑事拘留,价值5600元的被盗笔记本电脑已返还失主。
22岁的牟某是渭南临渭区田市镇牟家村人,在阎良一家饭馆打工,不久前被老板开除。9月7日凌晨2时,牟某在阎良城区内转悠,在同飞社区内发现一居民楼3层一住户窗户敞开,牟某顿起歹念,沿着防盗网爬进该住户家中,偷走价值5600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9时许,牟某带着偷来的电脑来到公园路一家二手家电市场内寻找买主。他说自己是学生,电脑用旧了,想卖掉换新的。经与一名老板覃某商谈,双方准备以1400元成交,可牟某无法提供购买电脑时的发票,覃某便起了疑心。没想到牟某竟然拍着胸脯说:“咱去派出所,我有身份证,让民警给我证明。” 随后,两人提着电脑来到阎良胜利路派出所,牟某对民警声称自己是西安交大的学生,今年上大四。可当民警询问交大的地址和他所学专业时,牟某又改口称自己只是个农民,电脑是其父亲的。民警打开电脑后,发现设置有开机密码,牟某也无法说出密码。警惕的民警立刻对牟某进行了审问,谎言被民警揭穿后,牟某终于交代了犯罪事实。经审查,2006年牟某在兰州因抢夺被判入狱11个月,2007年出狱后,一直在外打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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