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通讯员 霍彪 记者 宁军)利用假身份证先后应聘到10家鸭脖店上班,为是却是监守自盗,甚至上班当天就偷钱逃跑。近日,23岁的女青年李某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
2008年4月中旬,李某应聘到东关正街34号“绝味鸭脖”店,当天乘人不备盗窃该店营业款及备用金共计1400元后逃离;5个多月后,李某又用“李美玲”的假名应聘至丰禾路“绝味鸭脖”店,盗窃营业款及备用金2900元;同年10月1日至2009年2月15日,李某用同样手段先后应聘到纸坊村、桃园路、西关正街、纬26街青门小区、金花北路、边家村、南梢门十字多家鸭脖店盗窃9起。3月10日,李某用“李可心”的假名应聘到胡家庙电力设计院“煌上煌鸭脖”店,当天盗窃营业款600元后逃离。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8年4月起,被告人李某利用假身份证进行应聘,先后在9家“绝味鸭脖”店、一家“煌上煌鸭脖”店盗窃营业款及备用金总计17700元,并将赃款全部挥霍。9月8日,莲湖区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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