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被异地关押在贵州的文强,对待专案组人员审问时态度已经发生了180度的变化。他最初对专案组审讯人员扬言:“你们不判我死刑就罢了,要是判了我死刑,没那么便宜,我什么都要说出来,大家就等着一起死吧!”(昨日《华商报》)
这是文强第二次“扬言”了。第一次他扬言说“休想从我嘴里掏出什么”,后来终于哭哭啼啼地低头了。可见,那次扬言只是自我壮胆。那么,这一次的扬言是什么意思?有媒体用“威胁”二字解读,到底是威胁谁?你总不能说他是威胁专案组审讯人员,或者威胁法院不判他死刑吧?
按照文强的扬言,法院可能处于两难之中:如果文强不被判死刑,他就不会“什么都要说出来”,那些应该“一起死”的“大家”就能混过关去;如果法院想让文强“什么都要说出来”,有效的办法就是判他死刑。可是如果按罪行不能判死刑,也不能为了让他说出来而硬是重判,岂不是法院违法?
于是,摆在司法机关面前的任务就相当艰巨。一方面要依法判决文强,一方面,即使不判死刑也要让他把什么都说出来。这当然就看司法机关的审判艺术,如何打破文强的心理防线,教育文强不是在被判死刑后才把什么都说出来,而是要通过自己主动把什么都说出来求得判决的宽大。当然,还有另一个办法:即使文强不说出来,我们也可以通过从外围进攻,把问题查清楚———没有口供,我们照样行。
当然,对于文强的扬言还有一种理解,这就是他是在威胁和警告自己的保护伞:你们如果不出力救我,让我判了死刑,就把你们一起咬出来,大家一起完蛋。我们应该能读到这样的弦外之音。所以,我们应该猜测,文强的背后还有人。正如原全国人大代表、82岁高龄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参事雷亨顺所责问的:“文强的问题历届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反映很多,为什么动不了?”一个公安局的副局长,不该有如此的权力啊。殷国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