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重庆永川区朱沱镇水渡滩村群众在选区参加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CFP供图
要实现三个平等
城乡平等:
保障公民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地区平等:
保障各行政区域不论人口多少,都有相同的基本名额数,都能选举一定数量的代表。民族平等:
保障各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要至少有一名代表。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昨日上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继续审议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侵权责任法草案、海岛保护法草案,首次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等。
会议听取了关于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建议,这两部法律草案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如果意见比较一致,作进一步修改后,由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对地方人大代表的选举,草案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修改内容
候选人应当接受选民提问
昨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进一步强调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强调应有适量的基层代表,并增设专章就“选举机构”作了规定。
增强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
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相关规定,增强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
【存在问题】基层选举中,对候选人情况的介绍往往只限于简历、政治面貌、学历等,选民缺乏对候选人的了解,影响投票积极性,很多人更是连候选人见都没见过。
【修改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或者代表候选人的要求,应当(现行规定为“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
选举时应设秘密写票处
【现实状况】目前基层选举中出现了违反法定程序,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的情况。
【增加规定】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
禁止身兼两地人大代表
【现实状况】根据一些地方选举中出现的新情况,有关部门建议,应对一个公民是否可以担任两个地方代表问题予以明确。
【增加规定】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互不隶属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情况。
乡镇代表总额增加30名
【存在问题】近些年来,一些地方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乡镇合并,乡镇人口增加较多,有的人口多达十几万甚至二十几万。在这样的情况下,现有规定的乡镇人大代表总名额上限显得偏少,一些地方建议提高规定的上限。
【修改规定】乡镇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60名(现行规定为“1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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