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28日公开宣判两劫匪获重刑 300出租车司机参加旁听
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要露滋) 2008年春节刚过,西安连发出租车司机被抢劫案件,一时间,每当夜幕降临,只要听到乘客要去北郊,司机心里都要咯噔一下。恐怖的气氛延续到当年7月,直到公安机关将两名专抢的哥的歹徒抓获,众多的哥心里才算松了一口气。
今日上午10时,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西安出租汽车公司中北分公司院内,对凶犯雷晓斐、董奇进行公开宣判,二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3年。听到判决,参加旁听的300余名出租车司机无不拍手称快。
2008年年初,西安市未央区公安机关,连续接到出租车司机被抢劫的报警,被害人描述,案犯作案手段相仿,人员固定为两名男性,一高一低,时间相对集中在凌晨一时至三时。2008年7月2日凌晨1时许,未央区袁雒村村民将实施抢劫的雷晓斐抓获,扭送公安局,雷晓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08年7月10日董奇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供认不讳,全案告破。
现年27岁的雷晓斐和25岁的董奇,捕前均系西安市灞桥区新筑镇西庄村三组村民。法庭庭审期间,董奇供述,雷晓斐以前开过出租车,因为赌博输了钱,提出抢劫出租车,他就同意了,购买了两把刀,抢劫中两人分前后坐,抢劫对象一般选择身材小的司机,把车带到他们熟悉的北郊,抢的钱平分。法庭庭审期间,为证实指控二人的犯罪事实,公诉人当庭出示了被害人报案材料及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认为被雷、董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雷晓斐、董奇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未作辩解。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2月至2008年7月间,雷、董二人先后在未央区西辅道、杜家村、赵村、未央湖等地,结伙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十一次,并致一人轻伤,抢劫数额131540元,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今日上午,西安中院依法判处雷晓斐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万元;董奇犯抢劫罪,其犯罪后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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