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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小区大事决定权在业主大会
华商网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09-10-29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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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的会议分组审议中,首次提交审议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引发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热议。

  刘女士在西安太白南路上购置了一套复式230平方米的房子,前不久收房时物业说,热水费按业主房屋面积收,平层住户每户每月收50元热水费,而刘女士和其他复式住宅的住户则按两户的标准每月收取100元,这让刘女士觉得很不合理。

  对于目前物业费按面积大小比例征收,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不是住房面积大的业主在所有物业设施和服务方面的使用就一定高,因此建议有些物业费用以住户数量和使用频率衡量更合理。西安市房管局局长延锡铭解释,按住宅面积收取物业费用是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换算的。目前,很多新建小区都在推进分户计量,如水、电、气及供热,常委会组成人员称,希望今后能分户计算的物业费用都合理收费。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修正案草案》应规定,小区物业实行建管分离,业主入住后必须交由业主自行聘请的物业公司,而且开发商不应干涉。还有组成人员提出,法规规定了街办和乡镇政府调解处理物管纠纷的职责,但也应规定,物业的重大事项最终决定权应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本报记者 郝蕾

 
 编辑:梁铮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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