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将该区韩北村村委会副主任兼第一村民小组组长、西安韩北城中村改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负责人王克勤依法批准逮捕。
2007年4月,我省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在与韩北公司商谈以商住楼为主的韩北村城中村改造二期工程合作开发事宜时,王克勤身为韩北村村委会副主任兼第一村民小组组长、韩北村公司第一分公司负责人,总体负责同该公司合作开发项目洽谈,并于2007年11月作为韩北公司委托人,同投资置业公司签订了工程合作合同。经过一来二往后,王克勤与投资置业公司主要部门领导已很熟悉。然而在与合作方的多次接触中,王克勤觉得对方对他热情有余,但“反应迟钝”。
2007年国庆节前夕,王克勤在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领导吃饭时,席间王克勤私下向该公司董事长主动提出村里有些工作费用无法解决,并反复强调,涉及村民们利益有些具体工作都要他出面去做,不然双方合作会有“麻烦。”出于无奈,当天下午,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一领导将用白色塑料袋包裹的7万元现金交给了王克勤,王随后把该笔钱以自己个人名义存入附近的一家银行。没过一个月,王克勤又同投资置业公司领导聚餐,酒足饭饱后,王克勤再次提出为了双方合作的顺利,还要请村民代表到汉中开会并顺便旅游一次。见其 “话外有音”,饭后投资置业公司领导又将5万元现金交给王克勤,这笔钱随后同样落入了王克勤的个人腰包。
今年8月,新城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王克勤在韩北村城中村改造二期工程中,对合作方吃拿卡要的问题,遂立案进行查处,迅速查清了王克勤上述索贿犯罪情节。(记者 吕贵民 通讯员 岳红革 赵海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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