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惠英勇(左一)等人公开宣判(其中一人因病未到庭) 记者董国梁摄
华商报讯(记者宁军)穿着警服、拿着“警官证”,不仅要查毒品,还要查嫖娼,结果抢了现金不说,还逼迫受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昨日,这些冒充警察抢劫的罪犯被莲湖区法院分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今年3月28日21时许,惠英勇、张小强、陈雷、董小军驾驶陈雷的一辆面包车,窜至西安市环城西路八佳路口,由陈雷到一舞厅寻找作案目标。当看到商某从舞厅出来走到八佳路口公交站附近时,陈雷即电话通知惠英勇、张小强等人在外接应,惠英勇身着无警衔标志的警用夹克衫,持假警官证,与张小强以公安调查为由将商某拉上车。惠英勇、张小强在车上给商某戴上手铐,先以查毒品为名,对商某进行搜身,抢劫现金500余元,又以其嫖娼将采取拘留措施相威胁,逼迫其说出随身携带的银行卡密码。在获得密码后,张小强、陈雷持卡到ATM机上取走商某银行卡上存款6300元。
去年12月29日至今年3月22日,惠英勇、陈雷、张小强、杨文杰、董小军、李鸿武多次结伙冒充警察,驾驶面包车,采取同样手段,在西安市西门内、西关正街等地以抓嫖娼、查毒品为名对被害人吴某、龚某、周某等8人实施抢劫,抢劫被害人随身携带的现金及笔记本电脑,并搜出被害人的银行卡,逼迫其说出银行卡密码,之后从ATM机上取走大量现金,分赃后吸毒挥霍。
昨日下午,在桃园路街办庆安俱乐部里,莲湖区法院对该抢劫团伙公开宣判,参与9次抢劫、案值84868元的被告人惠英勇、陈雷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4年零6个月,抢劫次数不等的张小强、杨文杰、董小军、李鸿武也分别获刑14年至11年。
此外,莲湖区法院还对冒充维修工入户抢劫的被告人安伟、冒充乘客抢劫摩的司机的被告人李小龙等案件一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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