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记者 赵辉)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自2008年我市出台有关房地产业发展的诸多优惠政策实施一年多,西安房地产市场得到较大恢复,今年前10个月商品房销售量比去年全年高出50%,其中有6501户居民领到2031万元的购房补贴款。
房产优惠政策及时出台
房地产市场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其持续健康发展对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008年,在汶川地震和全球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下,西安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较大下滑,5月份成交量仅4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1%,8、9月份成交量同比降幅达到44%以上。
在此情况下,西安市委、市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08年9月出台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土地、金融、财政等多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从开发和消费两个环节扶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购房补贴发放额将达4.6亿元
《意见》实施一年来,西安市房地产市场得到较大恢复,2009年1~10月新建商品房销售量达到95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1%,比去年全年成交量还要高出将近50%。
据统计,2009年1~10月,我市商品房合同备案共109607套,1091万平方米,销售金额达到518亿元,预计将发放购房补贴4.6亿元,其中已有6501户居民领到购房补贴2031万元。
年底前购房还可享受优惠
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实践证明我市出台的优惠政策,有效拉动了以自住型和改善型刚性需求为主的住房市场需求,同时强化了住宅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西安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意见》的施行截止期限是2009年12月31日,在此之前,凡是第一次购买普通住房且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市房管局备案的居民,或二手房交易已被市房管局受理的居民,都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优惠政策明年是否继续还未确定
昨日下午,记者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看到,有不少市民在排队等候领取“购房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一位刚领到现金支票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初他买了一套100平方米的现房,房款是52万元,享受的补贴标准是1%,所以他得到的补贴一共是5200元,在银行就可直接领到现金。
近期国内部分城市宣布了房产市场优惠政策或将终止的消息,许多西安市民对此也十分关注。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西安市的各项优惠政策或部分政策能否延续,目前还没有决定,这要结合国家和省政府的政策以及西安市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最终确定。
背景链接
按照西安市房管局、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个人购房补贴资金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从2008年9月4日到2009年12月31日间,凡符合条件的购房者,都能享受到总房价的0.5%~1.5%不等的经济补贴。购房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发放由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及房管部门指定银行办理。购房者在所购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确认后,凭本人身份证、契税完税凭证等资料,到西安市房管局指定机构办理购房补贴资格和补贴金额的认定审核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