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推出六项硬措施,加强近期强降温和雨雪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面对恶劣天气 我省“不封路”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迅速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出现影响通行恶劣天气,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状态。面对恶劣天气,我省交通原则上“不封路”。
各地每天两次上报信息
今日,总队推出六项硬措施,加强近期强降温和雨雪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支队要把各级文件精神原原本本传达给每位民警,原则上不得采取封路的交通管制措施,强化管控措施确保道路通行安全。出现影响通行恶劣天气状况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状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在岗在位,全体民警要上路执勤。
各支队要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每日10时、15时以前,上报辖区路段通畅、拥堵的情况、滞留车辆和人员的数量,交通管制路段以及管制公路里程等信息;各支队、大队之间、省际、市际公安交管部门以及交通运输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通报和勤务协作,提高恶劣天气下对高速公路和国、省道道的管控能力。
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封路必须上报批准
总队要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恶劣天气下的交通指挥疏导,采取限制车速、间断放行、警车带道等措施,引导车辆缓慢通行,对高速公路、国省道确需采取封闭的,必须上报总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
同时还要提出具体的分流措施和分流意见,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前,要及时通报相邻公安交管部门,并加派警力提前组织疏导、分流,避免造成交通拥堵或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7座以上营运客车 恶劣天气下不许通行11条路
对总队2007年确定的11条三级以下路面,辖区交警部门要设置卡点和提示标志,坚决禁止7座以上营运客车在恶劣天气下通行,危险的临崖、临水等山区路段,不适宜在恶劣天气下通行的,也要安排警力进行管制。各支队要立即成立恶劣天气应急处置专业救助队伍,特别是高速公路交警部门,确保采取间断放行、警车引导、限速通行时有充足的警力和巡逻车辆。
各支队要立即下派工作组检查
一旦发生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通过多种形式,实时发布预警信息、交通管理信息,通报拥堵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情况,提示、引导车辆有选择地分道行驶,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安全出行服务。积极协调交通、公路路政、公路营运部门,准备充足的防滑沙、融雪剂,扫雪、铲冰等设备到位,确保冰雪天气道路通行的安全保障。
恶劣天气下,民警、协管员上路执勤时必须穿着警用反光背心,设置隔离锥筒,严防意外情况的发生;警车巡逻中必须开启警灯,特别是在指挥疏导、紧急救护中,要按规范程序设置必要的警示牌,坚决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总队领导将按照分工,对各支队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与一线民警同吃同住并肩战斗。各支队要立即下派工作组,对各大、中队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和警力、装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记者 刘俊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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