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疑犯刘某盗窃的现金及财物。白虎生 摄

面对警方讯问,冒充服务员的刘某说她很后悔。 白虎生 摄

面对镜头,冒充服务员的刘某将头埋得很低,她说她很后悔。 白虎生 摄
华商网-华商报榆林讯(记者 刘立春 通讯员 白虎生)在一次盗窃得手后,刘某尝到了甜头,她坚信这是一条生财之道,于是就冒充服务员给顾客服务,在多家餐馆酒店疯狂盗窃客人财物,日前,这名假冒服务员被绥德警方刑拘。
短短一月 10多名就餐顾客财物被盗
近日,绥德县公安局千狮桥派出所不断接到群众报警,在饭馆就餐时
,随身衣服口袋内财物被盗。“不到一个月时间,就有10多名顾客吃饭时丢东西,而且客人大多怀疑是服务员所为,但就没有证据。”今日下午,该所副所长白虎生说,当时他们就怀疑这不是简单的盗窃案。
因案件涉及被盗人数较多,引起了绥德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千狮桥派出所所长崔仕金立即指派民警展开调查,除对作案现场进行大量摸排外,民警还调取案发地的监控录像获取相关信息
通过大量摸排,警方勾勒出一名女性犯罪嫌疑人形象。因被盗现场均为大饭馆、火锅店,包间内客人的财物被盗,而进出现场只有几名女服务员。经过筛选对比,一名约20岁,身材较高,绥德口音,身着便装(未穿工作服)的女子成为警方重点嫌疑对象。
冒充女服务员 顺手“牵走”顾客财物
11月11日,一名和疑犯特征相似的女子再次出现在绥德滨河大道“海底捞”火锅店,该店领班发现可疑情况后及时报警,警觉的疑犯闻风逃窜,民警最后在滨河大道旁的建筑工地附近将疑犯刘某抓获。
“我没在饭店偷钱,只捡过钱。”一开始刘某并不承认自己盗窃的事实。在警方对其进行审讯的同时,民警还专门到刘某的暂住地张家砭乡清水沟村的出租房内进行搜查。最后在其租住处搜出万余元现金及多名受害人的身份证、钱夹、银行卡等物。
原来,21岁的刘某是绥德县薛家河乡人,小学文化,2008年上半年,在一家饭馆当服务员的刘某从同伴(也是服务员)口中得知,在干活时乘机偷就餐顾客的财物很容易。“因为客人就餐时都随手将衣服脱下搭在座椅上,而且吃饭时喝酒场面乱,很难被发现。”刘某说,有一次服务时,她就试着将一名客人衣服口袋内装600多元的钱夹偷走。
在一次盗窃得手后,刘某尝到了了甜头,感觉到钱来的是如此容易,她坚信这是一条很好的生财之道。
多次更换饭店 两年盗走五万多
为避免饭馆老板产生怀疑,刘某便不断更换饭馆,而且有时未经饭馆管理人员同意,直接进入大厅冒充服务员给顾客服务,端茶倒水,让顾客以为她就是服务员,从而伺机盗窃。
2008年以来,刘某先后在绥德“海底捞”火锅店、“竹雨轩”火锅店、“蒙古王”饭馆、“烟草酒家”等饭馆先后作案数十次,得赃款、赃物合计人民币五万余元。而且每次得手后她都在最短时间内离开现场,所得赃款全都存在到银行卡内,有价值赃物则留下自己使用或转卖他人。一些身份证、银行卡、工作证、发票等
物被她烧毁。
“当刘某踏进看守所时,她的眼泪夺眶而出。”警方称,被抓后,刘某一直表示自己很后悔,目前,刘某已被绥德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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