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11月21日报道 发生在宜昌市的一起受贿案,居然衍生出了一起荒唐的伪造证据案。
受贿嫌疑人王功武为了争取立功减刑,向看守所检举了一起盗车案。可是,王功武所检举的那起盗窃案是他被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发生的,他当时已被关押了三个月之久。更为离奇的是,王功武的检举材料对这起盗车案发生的时间、地点、盗车人的姓名、住址、车辆价格都描述得一清二楚,连盗车人的身份证号码也一字不差。
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王功武受贿案时,发现了疑点,并最终查明:一名辩护律师为了10万元好处费,一名警察为了义气和信息费,与王功武里应外合,共同策划了这起罪犯虚假立功的荒唐案。近期,涉案律师、民警均因伪造证据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1 嫌疑人荒唐立功
被押期间竟检举外部盗车案
2008年6月,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对一起经济案件的审查中,发现了十分蹊跷的事情,该案中的罪犯王功武在被羁押在看守所期间,竟然发现了看守所外面发生的一起盗车案,而且对盗车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了如指掌,并将周检举到看守所。
从监管场所寄到检察院关于罪犯王功武立功的材料说,2008年3月21日,王功武向其管教干部检举了周某某盗窃助力车线索。检举材料中对案发时间、地点、盗窃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家庭住址及被盗助力车价格等,都写得一清二楚,特别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号码都写得一字不差。
经查:2007年12月,王功武因涉嫌受贿罪,一直被羁押于秭归县看守所。他所举报的盗窃案实际发生在2008年2月19日。当时,宜昌一市民报警称其燃油助力车被盗,宜昌西陵公安分局云集刑警中队接警调查;同年3月17日,失主本人在城区发现了自己被盗的车辆,再次报警,抓到了买赃人。后经警方调查,该车辆为周某某所盗,周一直在逃。
王功武被羁押在前,盗窃案发生在后,罪犯身陷囹圄,怎么会知道外面的事?
办案检察官认为,检举材料上的信息,要么是王功武的辩护人与管教干部相互勾结为王功武提供的立功线索;要么是与公安侦查人员相互勾结而为之。
检察官对细节进行分析后判断,王功武的辩护人与公安侦查人员相互勾结,为王功武提供立功线索的可能性较大。
2 虚假立功若办成
律师警察可赚10.6万元
检察官调查发现,王功武因涉嫌受贿罪被抓后,2008年2月,其妻委托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注册律师晏某担任王的辩护律师,并支付了8000元辩护费。
由于王受贿金额有10多万元,案情重大,王妻希望晏律师多想办法,能使王判个缓刑或判刑一年以内,以免受牢狱之苦。王妻承诺,若能办成,愿给晏律师10万元风险代理费用,并与晏律师签订了《补充委托协议》,先行支付了10万元。
王功武的妻弟杨某问晏律师,怎样才能使王功武得到最轻的判决?晏说:“要判缓刑需要三个条件,一是退赔,二是自首,三是检举立功。”晏对杨某说,目前只有立功,王判缓刑的可能性才比较大。杨问:“怎么弄?”晏说:“你们在外发现犯罪信息的话,告诉我,我再将信息告诉王功武,由王功武告诉看守所的管教干部,管教干部就可以写材料认定王功武立功。”
杨四处寻找,并没有找到这方面的信息,就求晏帮忙寻找。晏答应了,并提出需要信息费。晏表示,按规矩大概每条信息8000元至1万元,经讨价还价,晏将信息费降至6000元。
找到立功信息并非易事,晏律师想到了他的好朋友宜昌云集刑警中队民警高某。他打电话告诉高说,他手上有个案子需要一个立功的案件材料,如果有的话,请告诉他,能收6000元信息费,到时候他们两人分。
2008年3月中旬的一天,高警官对晏说,自己手上的案件可成为立功线索(即上述助力车窃案)。高将记录着盗窃嫌疑人周某某和被盗助力车情况的纸条给了晏。
几天后,晏律师在看守所与王功武见面时,将盗窃案信息告诉了王功武。并嘱咐王,要将他讲的这些信息记牢,向管教干部反映,如果落实的话,就算立功,就可以获得从轻处罚。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晏让王功武当着他的面背了几遍。他不放心,又找来纸笔,让王将盗窃案的一些关键信息记在纸上。
随后,王功武向管教干部反映了这些信息,其立功遂被看守所记录在案。
事后,杨某向晏律师支付了6000元信息费,晏律师收到钱后,就约请高警官一起吃饭,在自己的车上,晏律师分给了高警官4900元,自己留下1100元。
在6000元中分得4900元,高警官显得很不好意思。他向晏律师表示谢意时说,你吃亏了。晏律师却说,他困难一点,让他多拿点。此前,晏律师早已得到了10万元风险代理费,只是高警官不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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