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榆林讯(记者刘立春通讯员刘晓丽)从2010年开始,榆林市新农合筹资水平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50元。
据了解,自2005年榆林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新农合“直通车”报销达90%以上。2009年,榆林市12县区参合人数达264.8万人,参合率达92.84%。
此次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标准,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补助由40元提高到60元,地方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也由40元提高到60元。另外30元中,由市级财政负担10元,榆林农民个人缴费20元即可。
榆林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民参合缴费坚持“自愿参加、整户参合”的原则,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参合,也不得以各种方式在未经参合农民本人同意情况下替农民垫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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