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皮革废料变胶囊 西安墓园 西安城墙假货之争 中华儒商诈捐 《泰坦尼克》热映 3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柏树林古建筑失火 渣土车撞出租车
首 页 陕 西 原 创 国 内 社 会 国 际 网 事 视 界 专 题 回 顾 视 线 时 评 政企快线 人事任免
华商网 > 新闻 > 陕西
省物价局:陕西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度提高3.67分
华商网http://news.hsw.cn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09-11-25 10:24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10658000定制,3元/月!
 

  西安晚报讯(记者朱雪娇)陕西省物价局昨日下发《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自11月20日起,将陕西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3.67分,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文调整了陕西电网的电力价格。按照国家规定,此次陕西电网电价调整将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非居民照明用电归并为一般工商业电价。并价后商业用电在原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9分,非居民照明用电每千瓦时降低1.9分,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因实行工商业用电并价每千瓦时提高5.8分。

  此次电价调整的范围和加价水平原则上对各类用户用电价格同步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

  此次电价调整将重点解决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提高对电网企业的影响,适当解决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电厂脱硫资金来源等问题。同时,全面推进城乡用电同价、工商业用电同价等改革,研究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递增电价。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确保本次电价调整及相关措施的落实。电网企业、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国家规定的电价水平,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编辑:管彬礼 来源: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分享: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v:imagedata 相关新闻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