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周艳涛)近日,不少读者反映,他们在缴纳城镇居民医保时发现,成年人缴费标准从每年的180元涨到了250元,不知道怎么回事?
“我去办理今年的居民医保时,医保办说成年人要缴纳250元,少年儿童也要缴纳100元。”张家堡街道办的居民王先生反映说,原来城镇居民医保成年人只需要缴纳180元,少年儿童只需30元,怎么突然增加了这么多。
西安市医保中心副主任王明亮对此做出了解释,根据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少年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7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按照每人每年25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180元,财政补助70元。其他低保等特殊人群还有相应的政策。根据规定,今年城镇居民的缴费期限从4月1日至9月底,在缴费期内参保的人员可以享受政府的财政补贴,也即成年人每年缴纳180元,少年儿童缴纳30元。
从10月1日开始,错过缴费期的居民参保,则需要按照全额缴费,不再享受财政补助,也即成年人缴纳250元,少年儿童缴100元。王先生应该就属于这种情况。
另外,对于新生儿、完成撤村转居的被征地农民和新转入西安市城镇户籍的各类新出现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可即时参保并缴纳全年的医疗保险费(享受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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