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讯(记者 文锦)昨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要求,今后我省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据介绍,对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此外,通知还规定,企业职工福利一般应以货币形式为主。对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企业要严格控制。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
相关规定:
职工福利纳入工资总额 房补饭补交补或须缴个税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详细】
税务总局明确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应征个税
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应征个税。【详细】
税务总局新规“二房东”减税负 税前可扣4项支出
将租来的房屋再转租出去以赚取租金差价,社会上把他们称之为“二房东”。对这类二房东的转租收入计征个税时,允许其在税前先扣除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在日前下发的《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作出的新规定。根据新规,今后,正常缴税的二房东的个税税负将大大减轻。【详细】
网友质疑:我工资本来不够缴税,这下一加那些补助就得缴税了,本来就一点工资,还要上税,是不是应该区别对待啊!——<<<<<<网友有话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