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一女子幻想一夜暴富,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向亲戚朋友诈骗150余万
商报讯做梦都想中大奖的支英在2006年4月至2008年2月期间,以帮朋友做生意入股“融资”可获高额回报为诱饵来骗取他人信任,先后以借款名义骗取20余人,总金额为150余万,大多数款项被其用来购买彩票。一审判决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量刑较轻,提起抗诉,请求省高院依法改判。昨日,该案在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普通职工两年圈进上百万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06年4月至2008年2月期间,时为武威市自来水公司职工的被告人支英以其做生意入股资金不足,以高息为诱饵,先后向王某等23名亲朋好友借款171.02万元。期间,为骗取他人信任,被告人支英用借后款还前款及利息的手段,先后向王某等16人支付利息9.179万元。案发前,支英向被害人还款19.5万元,其余款项均被支英购买彩票挥霍。后因被告人支英无法兑现向被害人的许诺,遂伪造署名为“董刚”的假借条,并以“其将被害人的借款借给了‘董刚’”为由蒙骗被害人。被告人支英共计诈骗金额为151.52万元。
幻想中大奖一夜暴富
2008年2月左右,被蒙骗的受害人在多次催要款项无果的情况下报案,武威市公安局随即立案侦查。2008年3月31日被告人支英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武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8日经武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诈骗罪逮捕。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支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支付高息为诱饵,诈骗他人钱财,在以高息借款过程中,隐瞒自己无法还款的事实,多次诈骗钱财,且数额特别巨大,所骗钱财均用于购买私人彩票,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确认。被告人支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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