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传涛
近来,不少地方兴起一股大建豪华养老机构的风气:装修精美,公寓设计,提供24小时专业护理服务,服务对象直指高端老年群体。一般的入住门槛需要缴纳10万元至60万元不等的会员费,每月还要额外缴纳几百元或数千元服务费用。引发异议的是,这些养老机构要么完全公办,要么享受土地、财政补贴、用水用电等各种优惠政策,结果却只能满足少数有钱人的养老。(《工人日报》12月6日)
富人的钱最好赚——这是世人共知的真理。在经济学中,这被称作“富人经济学”。相比穷人经济学,富人经济学更容易让人欢喜、让人兴奋,但“富人经济学”不是谁都可以讲的,对于政府公益事业、对于福利制度的建设,“富人经济学”就应回避。
政府能否建立起完善的养老制度并使这种养老制度惠泽大众,将直接关系社会养老问题能否妥善解决。更为现实的问题是,养老问题最突出的群体更应该是穷人,而富人的养老问题并不那么突出。不得不说,养老制度更应该是一种“穷人经济学”,而不能成为只为少数富人服务的形象工程和政府赚钱的工具。豪华养老院的蔚然成风,正是这一价值次序被颠倒的露骨表现。
从权利角度讲,将某些公益的养老设施门槛化、豪华化,首先是对普通公民基本权利的一种戕害。政府不能成为富人群体的代言人,更不能为了赚钱而不顾基本的公平问题。
亚当·斯密曾在《道德情操论》中说:“钦佩或近于崇拜富人和大人物,轻视或至少是怠慢穷人和小人物的这种倾向,是社会道德败坏的重要原因。”我想,比“社会道德败坏”更可怕的就是伦理的混乱。温家宝总理也曾多次强调“要多关注一下穷人经济学”,其用意非常明确:任何社会都不能只为富人设立秩序准则,只有让穷人也享受到均等的社会权利,社会才会实现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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