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日前原则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草案)》,奖励项目数量和奖金金额均有提高。
据悉,修订后的《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将奖励项目数量由原来的210项增加到260项;奖金金额由原来的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奖金3万元、二等奖奖金2万元、三等奖奖金0.6万元,提高为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奖金6万元、二等奖奖金3万元、三等奖奖金1万元。在原办法的基础上,还对奖励原则、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荣誉奖、奖励工作机构的组成和职责等作了明确规定,对科技奖励的异议处理制度作了补充和完善。修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对于充分体现科技奖励在推动自主创新中的引导作用、调动广大科技人员投身科技创新主战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记者张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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